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厅直属学校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厅现组织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海南省银行学校等8所财政全额拨款学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以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3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017年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3月1日。
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内(即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1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以内(即1971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八)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3月1日。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08:00至3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核的方式,各招聘学校负责应聘本学校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2017年3月19日17:30资格初审结束。
1.海南省国兴中学
联系人:黄再强,联系电话:0898-65904730,传真:0898-65904730,邮箱:gxzx65904730@163.com,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城南路299号,邮政编号:571100。
2.海南省农垦中学
联系人:胡仕伟,联系电话:0898-68963789,传真:0898-68963789,邮箱:hsw0680@sina.com,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19号,邮政编号:570226。
3.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联系人:孙素萍、陈园园,联系电话:0898—28413182、13976533866、13976918708,传真:0898-28413182,邮箱:nkjlgjzx@163.com,单位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邮政编号:571833。
4.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联系人:崔志强,联系电话:0898-86838015,传真:0898-86838106,邮箱:cuizhiqiang1974@163.com,单位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南水路42号,邮政编号:572221。
5.海南省农业学校
联系人:郭淑珍、刘世卉、王敏荣,联系电话:0898—66988592,13617541780、15203666866、15808943712,传真:0898—66890107,邮箱:hainannongxiao@163.com,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城西路41号,邮政编号:571101。
6.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联系人:孙帆、邹文清,联系电话:0898—36610133、18976330561、13976003363,传真:0898—65858003,邮箱:112515406@QQ.com,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铁桥路52号(滨江路花卉大世界对面),邮编:571199。
7.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联系人:王拓,联系电话:0898—86624021、18976170039,传真,0898—38620222,邮箱:tznx86624021@163.com,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农林路25号,邮编:572200。8.海南省银行学校
联系人:崔艳、陈俊玲,联系电话:66708223,传真:0898—66773731,邮箱:50828036@QQ.com,单位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8号,邮编:570206。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在“上传相关图片”环节,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上传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以及加盖单位证明公章的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不予审核。
5.现为我厅直属学校的在编人员,报考厅直属其他学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6.本省内其他单位的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8.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9.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0.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3月21日18:3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参加考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1.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017年3月22日至3月27日为厅资格复审时间。
四、开考比例及笔试人员确定
非考核招聘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1:3(含3)的岗位将在网上进行调剂改报。如调剂后仍达不到1:3(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初审没有通过的,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可根据自身条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3月28日8:00—11:00改报,3月28日16:00改报审核终止,3月28日17:30终止改报资格确认。3月31日前教育厅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名单;4月5日至4月7日考生在教育厅网站及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8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特点,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于2017年4月18日前在我厅网站上公布笔试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21日至4月28日组织面试,非考核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各招聘学校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或采取加试。
5.面试前3天由各招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由各招聘学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下,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考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核人选。体检、考察、聘用、将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2017年5月15日至19日,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九、公示
2017年5月26日前在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上公示各招聘学校的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所报考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聘用期间待遇
由各聘用学校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